都昌中医院启动医保门诊统筹直补报销
时间:2019-11-01 09:10:53 来源: 作者: 类别:医保农合 点击:

          按照都昌县医保局、都昌县卫健委《都昌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细则》(都医保字[2019]13号)文件要求,都昌县中医院自2019年10月1日起,正式启动了医保门诊统筹直补报销。

    一、定点直补报销

都昌县中医院是唯一的门诊统筹县级定点医院,在其他县级任何医院均不能享受门诊统筹直补报销。

二、直补报销对象

所有参保的城乡居民自正常参保缴费的次日起,在都昌县中医院门诊就医,即可享受门诊统筹直补报销待遇。

三、直补报销范围

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中的中医药医疗费用可享受门诊直补报销,比如:中药方剂(中草药),中医治疗(针灸、推拿、拔罐等)。

四、直补报销比例

在县中医院门诊就诊,在直补报销范围的中医药医疗费用按40%的比例报销。

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员的直补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,门诊统筹支付后的剩余部分按规定予以医疗救助。其中,特困供养人员(建档立卡农村五保人员、建档立卡失依儿童、特困供养人员——农村五保、特困供养人员——失依儿童、特困供养人员——城镇三无人员)按100%比例(全年无封顶);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(建档立卡低保常补人员、城镇低保常补对象、农村低保常补对象)按50%比例(全年封顶1000元)由医疗救助支付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1、中成药、西药、化验、检查等不在直补报销范围内。

2、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医疗费用不在直补报销范围内。

3、参保居民门诊直补报销限每日1次,一般情况下3日内不得重复门诊就医,确因病情变化需要门诊就医的,应做好登记并留存病历等资料备查。

4、参保居民门诊就医,须核对其社会保障卡,做到人证相符,并建立门诊病历;五保户需要五保证,低保户需带低保证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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